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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德性别平等与发展研讨在京召开

发布部门:女性学系 发布时间:2019-11-05

11月2至3日,由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发展研究中心与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联合主办的“社会保障与妇女发展——第三届中德性别平等与发展”研讨会在中华女子学院召开。会议邀请到来自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社会学系、曾任德国联邦政府性别平等委员会主席的Ute Klammer教授、艾伯特基金会妇女与性别研究部前主任Barbara Stiegler教授。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西安培华学院、河南省妇干校、黄河科技学院及中华女子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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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幕式由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张李玺教授主持。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王京霞出席会议并致辞。她指出,本次会议从性别平等角度来探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是一次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的学术研讨,将为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她对艾伯特基金会的支持和合作热忱表示感谢,期待双方继续合作,会议能够碰撞出更多学术火花和科研成果。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北京代表处驻中国代表康怀德博士出席会议并致辞。他对于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德性别平等与发展会议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希望双方继续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关注双方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分析原因进而提出对策,共同致力于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关信平教授到会致辞。他指出,性别平等是世界各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议题,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构社会平等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应该发挥重要作用。社会保障不仅要保障男女的基本生活,而且应当在帮助人们平衡家庭、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承担重要责任。回顾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对性别平等方面的体现还存在不足。在社会保障中体系更好地体现性别平等,需要全社会尤其学术界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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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与会专家围绕生育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制度、养老金、父亲育儿假、陪产假、托幼政策和托幼服务、社区养老模式、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公共服务、家庭照护与职业的平衡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中国人民大学潘锦棠教授指出,应该把“护理假”更名为“父育假”,并且法律要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拒收女性。中共中央党校李慧英教授深入分析了对我国倡导父亲育儿假存在的困境。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蒋永萍研究员梳理了中国生育保障制度演变,并探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将男性生育陪护假及其津贴纳入生育保险。Ute Klammer教授分享了德国养老保障的情况,包括养老金的性别差距,以及政府根据养育子女和承担护理工作等给予一定的加权保障措施,但是养老金主要与工作挂钩,女性就业存在诸多问题,所以推动养老方面的性别平等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Barbara Stiegler教授分享了德国公共服务领域女性的参与情况,以及国家相应的政策。其后的环节她分享了德国家庭照护与职业平衡方面相关的政策,引发学者们对照护工作责任承担的热烈讨论。此外,学者们还就托幼政策、养老模式、企业责任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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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闭幕式由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向梅副教授主持。艾伯特基金会康怀德博士全程参加会议并致闭幕词。他祝贺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与会专家的研究非常扎实,期待中德的比较研究可以创造出更多新的知识,希望能转化为两国相关的政策,以推动性别平等。张李玺教授致闭幕词。她指出,本次会议聚焦性别平等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这些领域相关研究的深入和政策方面实质性的推进,是大家共同奋斗的目标。将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方面学界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明晰相关概念,探讨深层次的影响因素,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建设性方案。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实证研究,尤其要用差异的视角分析问题,加大对特定人群的社会保障需求的研究。期待大家在推进性别平等这条道路上继续努力,携手共进。

本次研讨会聚焦社会保障领域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中德学者的交流对话,既增进了互相了解,又互相启发,对于今后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完善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