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立足历史与现实,不断深化对妇女解放的认识,逐步形成了以劳动妇女为主力、以妇女联合的方式团结广大妇女,在党的领导下投身社会革命,从而实现自身解放和男女平等的基本思想观点。其后,党的妇女解放思想伴随着革命进程及党的中心任务调整,而逐渐丰富和完善。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洗礼,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妇女运动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妇女解放理论。
■ 王向梅
回顾百年党史可以清晰看出,中国共产党立足我国历史和现实,领导中国妇女开拓出了一条具有强烈时代特征和鲜明中国特色的妇女运动道路。历史充分证明,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妇女的解放和发展。本文通过梳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妇女解放思想与主张,总结提炼党领导妇女运动的路径与经验,从妇女解放角度彰显党史成就。
妇女解放思想的萌芽与发展
早在明清时期,男女平等思想就开始萌芽。后经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中男女平等的短暂尝试、戊戌维新时期将妇女解放纳入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的努力,以及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中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和妇女参政权运动,妇女解放的呼声逐渐普及,打破传统性别的藩篱成为不可遏制的历史潮流。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1915年新文化运动兴起后,妇女解放的呼声再次高涨。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以《新青年》杂志为思想阵地,以“民主和科学”为旗帜,将妇女问题作为反封建的切入点,深入讨论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及妇女解放的出路等问题。五四运动后,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周恩来、蔡和森、恽代英、李达、瞿秋白、陈望道、向警予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开始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和历史唯物史观,探索妇女解放道路问题,初步形成了“妇女的解放离不开社会主义”“妇女解放的重心转移到劳动妇女的解放”“联合妇女”等重要思想观点。这些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妇女解放思想的构建与完善奠定了基础。
中国共产党早期妇女解放思想
党的妇女解放思想,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作用、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的科学分析与判断,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组成部分。早期党的妇女解放思想主要包括:
其一,妇女解放与社会革命相结合的思想。1922年,中共“二大”《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指出,“妇女解放是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这是党关于妇女问题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突出体现了党将妇女解放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相结合的思想观点。中共“三大”《妇女运动决议案》对妇女问题和国民革命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强调要将性别诉求与国民革命紧密结合在一起,将“打倒军阀”“打倒外国帝国主义”两个国民革命运动主张纳入妇女运动口号,“以引导占国民半数的女子参加国民革命运动”。中共“四大”《对于妇女运动之决议案》再次强调私有财产制度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私有制度不废除,妇女解放永做不到彻底”。妇女解放与社会革命的密切关系进一步强化,为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党领导妇女运动的方针政策奠定了基础。
其二,劳动妇女是妇女解放运动的主力军。中共“三大”特别关注劳动妇女在革命中的重要性,为了促进妇女革命参与,特别要求,“号召男女工亲密团结”,消除“宗法社会轻蔑妇女之习惯与成见”。中共“四大”强调,“妇女运动应以工农妇女为骨干,在妇女运动中切实代表工农妇女的利益”。在党的领导下,工农劳动妇女成为新民主主义时期妇女运动的主力军和基本力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妇女成为妇女运动的先锋和桥梁,探索出了一条不同于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的跨界联合运动模式。
其三,妇女联合的思想。鉴于当时各界妇女不同的利益诉求,中共“三大”提倡“全国妇女运动的大联合”,建立妇女统一战线。中共“四大”对妇女内部阶层分化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坚持妇女联合思想,认为“我们的责任是领导一般妇女运动为民族解放运动中的一要素”。由此可见,党的妇女解放思想逐步深化,对不同阶层的妇女都进行主动引领,以合力推翻旧制度,废除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最终获得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
其四,男女平等思想。中共“二大”《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要为努力保护女劳动者的利益而奋斗。”《二大宣言》中明确提出,“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中共“三大”再次强调,应以“男女教育平等”“男女职业平等”“女子应有遗产承继权”“男女社交自由”“结婚离婚自由”“男女工资平等”“母性保护”等主张指导妇女运动。这表明党的妇女解放思想中已经包含了明确的解放目标和基本路径方案。
其五,党领导妇女运动的必然性。中共“四大”重申了妇女解放和劳动解放的关系,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工农联盟的问题,即党领导妇女运动。1925年中共“四大”以后,各地方党委逐步建立妇女部和妇女运动委员会,培养妇女干部,创办妇女刊物,宣传、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国民革命以加强党对妇女运动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思想的丰富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的妇女解放思想显示出强烈的时代色彩和前瞻性。其后,党的妇女解放思想伴随着革命进程及党的中心任务调整,逐渐丰富。
首先,大革命失败后,党的妇女解放思想更加强调妇女解放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关系,以及工农劳动妇女是妇女解放的主力。大革命失败,党的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党领导妇女解放运动更加强调劳动妇女的主体力量和劳动妇女参加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们委员会训令》指出,“劳动妇女的解放与整个阶级的胜利是分不开的,只有阶级的胜利,妇女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同时,党对妇女运动的各形态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提出劳动妇女是妇女解放运动的主力军,是决定革命胜败的重要力量。为了促进妇女参与到苏维埃政权建设和革命中来,《宪法大纲》规定: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体现了党对妇女解放的目标定位,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苏区青年男女的革命积极性,在苏区形成了区别于以往任何时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运动。
其次,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妇女解放思想更加侧重妇女在民族解放中的伟大作用,并完善了妇女统一战线思想。1937年,中共中央《妇女工作大纲》规定“以动员妇女力量参加抗战,争取抗战胜利”作为妇女工作的基本任务,并为妇女运动指出了方向,“从争取抗战民主自由中,争取男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平等,改善与提高妇女地位,反对一切封建束缚与压迫”。妇女统一战线的思想在此时期更加明确的提出来,1939年,中共中央妇委《关于目前妇女运动的方针和任务的指示信》中强调妇女工作要“团结各党派、各阶层的妇女群众”,以建立包含各阶层的妇女统一战线。
最后,解放战争时期,党的妇女解放思想进一步成熟,更加关注妇女在经济中的作用和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1943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明确指出,各抗日根据地妇女工作的新方向是发挥妇女在生产中的作用,“多生产,多积蓄”,进而“逐渐挣脱封建的压迫”。1948年中共中央《四八决定》强调,“组织妇女积极参加生产,是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由此可见,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重要先决条件,已经成为党的妇女思想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党的妇女解放思想指导下,妇女解放运动取得了显著成就,妇女解放的主要目标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得到基本确立。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洗礼,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妇女运动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妇女解放理论。
(作者为中华女子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社会主义进程视域下中国妇女运动经验研究”(项目编号:19BKS189)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