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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家庭教育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者:袁露萍 发布时间:2024-07-15

中华女子学院家庭教育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家庭教育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需求: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查询日期晚于本项目遴选公告日期)。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

4、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6、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7、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软件的技术偏离表(逐项注明是否正偏离或无偏离);

8、供应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软件具备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及到期更换的相关证件,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9、按照实训室实际空间(长15m、宽6m、高4m)出具的空间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等);

10、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软件的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详细参数、实物图片、授权书、应用界面截图证明等);

11、本项目售后服务、培训方案及质量保证承诺函;

12、2021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合同首页、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

13、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接收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7月19日15:00-16:00(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本项目预算共为29.78万元,超过预算或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及未包含本公告所列“三、遴选方式和要求”中所规定的1-8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胶装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     邮政编码:100101

五、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家庭教育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附件3: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