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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核准批复《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修正案》

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新闻与新媒体中心) 发布者:李思叡 发布时间:2024-09-03

近日,我校收到《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华女子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同意学校章程修正案,要求向本校和社会公布。

《中华女子学院章程》自2016年4月核准施行以来,在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3月,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部署,在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领导下,我校启动了新一轮《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讨和修改完善,形成《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修正案》,经全国妇联审核,报送教育部核准。

新修订的《中华女子学院章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全面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体现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完善办学目标、功能定位和立德树人机制等进一步彰显我校办学特色,通过明晰党委与行政、学校与学院、学术与行政三大关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经过本轮章程修订,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得到巩固,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推进依法治校和依章程办学、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女子大学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中华女子学院章程》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我校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新修订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